[ 索引號 ] | 115002215520052481/2023-00377 | [ 發(fā)文字號 ] | 長壽人社工時許字〔2023〕68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fā)布機構(gòu) ] | 長壽區(qū)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2 | [ 發(fā)布日期 ] | 2023-12-22 |
重慶市長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重慶諾百世物流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批復
重慶諾百世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申請已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和原勞動部《關于印發(fā)〈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的通知》(勞部發(fā)〔1994〕503號)的規(guī)定,鑒于你公司目前的狀況,原則同意部分工作崗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具體意見如下:
公司的總經(jīng)理、維修工、駕駛員3個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職工每天的實際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此批復及公司《關于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請示》應向職工公示15個工作日,并請嚴格按批復的崗位人員范圍依法組織實施,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等權(quán)利。
重慶市長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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